自然遗产科普

自然遗产,是人类遗产的一部分。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natural heritage),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多年来积极开展的一项国际合作活动。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举行的第17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自然界的特有景观和生物。

“自然遗产”代表地球演化历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代表进行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突出例证;独特、稀有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地域。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公约),自然遗产包括以下内容:

▲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濒危动植物生存区。

▲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标准:

(1)构成代表地球现代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

(2)构成代表进行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突出例证。

(3)独特、稀少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

(4)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地。

它主要有三大任务:

一、将全世界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二、管理“世界遗产基金”,审定各国提出的技术和财政援助方面的申请。

三、对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及管理状况进行监测,以促进其保护和管理水平的改善与提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设立了世界遗产中心,作为世界遗产委员会的秘书处,负责处理《公约》实施中的日常事务。

世界遗产基金专门为实施《公约》而设立,旨在为保护列入《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提供必要的帮助。世界遗产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公约缔约国固定缴纳的金额,按规定各国应缴纳其向教科文组织缴纳会费的1%。

二、各缔约国的自愿捐款,其他机构或个人的赠款,以及通过各国或国际专门销售活动所得的款项。

基金主要用于各种方式的援助和技术合作,包括为确定或消除遗产受破坏的原因以及为采取保护措施而进行的研究、专家咨询服务,培训保护或修复技术方面专业人员,提供设备等。尽管基金的规模和数量与需要相比仍显得微不足道,但它对保护遗产的某些重要项目起到了一定的支持和辅助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为了提高保护、评审、监测、技术援助等工作的水平,还特别约请了三个国际上有权威的专业机构,作为其专业咨询机构。凡遗产的考察、评审、监测、技术培训、财政与技术援助等均由这几个机构派出专家予以帮助。这三个机构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主要负责文化遗产方面的工作。该组织成立于1965年,总部设在法国巴黎,是国际上唯一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方法、科学技巧的运用和推广的非政府国际机构。

世界保护联盟(IUCN,原来称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主要负责自然遗产方面的工作。该组织成立于1948年,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主要任务是促进和鼓励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与永续利用。

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主要负责文化遗产方面的技术培训、研究、宣传和为专家服务的工作。该组织成立于1959年,总部设在意大利罗马,是国际上文化遗产领域从事培训、专家服务、文献资料与研究的专门机构。

(截至1999年12月),全世界共有149个国家成为《公约》缔约国,已有631处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文化遗产481处,自然遗产128处,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22处。这些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的世界遗产是人类罕见的,且无法替代的财产,其价值具有真实性和唯一性。一旦列入,就表明它们为全人类所有,将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有成员的共同保护和集体援助。即使在战争中也不能作为军事攻击的目标。

图文简介

介绍了自然遗产的知识